尊敬的各位家长: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教育部关于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就学生上下学的交通安全相关事项要求如下,希各位家长切实担负起监护职责,协助学校做好保护工作。
对于未满16周岁的学生,不得骑行电动自行车上下学,乘坐电动自行车要佩戴头盔,乘坐合规交通工具,不乘坐“黑车”、不“拼车”等。
一、法律法规基本要求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这一年龄限制是基于青少年身心发展特点而制定的,未满16周岁的青少年在反应能力、判断力和应急处置能力等方面尚未完全成熟,难以应对复杂的道路交通状况。对于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等交通工具,法律要求更为严格。家长作为监护人,应当严格遵守这些法律规定,切勿因一时便利而置孩子于危险境地。
二、学校要求和倡议
1、遵守交通法规,未满16周岁严禁骑电动车上路、上学;班主任统计落实学生家庭住址和上学出行交通工具,对违规骑电动车的学生,约谈家长,到校面签《交通安全责任书》。
2、家长骑电动车(三轮电动车)接送学生,家长和坐车学生都必须佩戴安全头盔并扣好;
3、所有学生车辆放入班级车棚,不得在校外停放,严禁违法骑电动车停放在校外;
4、遵守交通信号,服从交警指挥,不争道、不抢行、不逆行、不闯红灯;过路口一停、二看、三通过。交通安全牢记在心。
5、住址距学校一公里左右的,提倡学生步行上学,稍远的骑自行车上学,健康、环保。
三、其他交通安全注意事项
其他交通安全事项:
乘车务必选择正规运营的公共交通工具或合规网约车。不乘坐"黑车"、超载车、报废车等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车辆。乘坐汽车时要系好安全带,乘坐公交车要抓好扶手,避免在车辆行驶中走动或嬉戏。
步行上下学的学生要注意行路安全。教育孩子养成观察交通信号灯的习惯,过马路时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禁止翻越隔离护栏。要特别注意大型车辆的转弯内轮差,不要紧贴车辆站立或行走。雨雪天气要穿着醒目的衣物,避免因视线不良导致事故发生。
家长要以身作则发挥示范作用。驾驶机动车接送孩子时要遵守交通规则,在学校周边指定区域有序停放,避免造成交通拥堵。骑电动车接送孩子时同样要佩戴头盔,不超速,不逆行,不闯红灯,用实际行动为孩子树立交通安全榜样。
四、家校协同共筑安全防线
保障学生交通安全需要家校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学校将持续开展交通安全主题教育,通过专题讲座、主题班会、应急演练等形式,提升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将加强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管理,配合交警部门完善交通设施,优化上下学时段交通组织。
家长要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建议定期与孩子讨论交通安全话题,了解其日常出行路线和方式。对于自行上下学的孩子,要掌握其离校到家的大致时间,发现异常及时沟通确认。鼓励孩子主动报告遇到的交通安全隐患,共同商讨解决方案。
让我们携手努力,为孩子营造安全、有序、 文明的交通环境。如您对学校交通安全工作有任何意见建议,欢迎随时与班主任或学校安全办公室联系沟通。
此致
敬礼
新沂市钟吾中学
2026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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