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教育局文件
新教字〔2015〕76号
关于开展“卓越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直各单位:
为鼓励教师创先争优,提高学生素质特长,推动新沂教育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开元先生个人出资1200万元,设立“新沂市卓越教育奖励基金”,每年奖励贡献突出的“卓越教育工作者”和素质领先的“卓越英才(学生)”若干名。经研究,现就“卓越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布置如下:
一、评选范围
近5年在职在岗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专校)、教研室、教师进修学校等教育机构中的江苏省特级教师;徐州市、新沂市名优教师和名校长;徐州市、新沂市师德模范;长期坚持在农村教育管理和学科教学一线且成绩十分突出的校(园)长、教师。
二、评选名额
“卓越教育工作者”以奖励在职在岗的教学人员为主,兼顾科研人员、行政管理人员。每年组织评选、奖励一次,每年评选10人,每人奖金5万元。当选者5年内不再参评。
三、评选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无私奉献,师德高尚。近5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且至少有一次为优秀等第。
2.长期坚持教学一线,积极承担并认真完成课堂教学任务,教学质量优秀。具有较强的教育理论素养和突出的教学业务专长,在推进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中能发挥专业引领作用,在市内外有较大影响,得到同行、学生和家长的普遍认可。
3.积极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对教育教学规律、改革创新有深入研究和独到见解。教学理念先进、方法科学,教学效果突出并得到学生、同行的高度认可。
4.教育科学研究能力强,创新科研成果突出。近5年来,参与过或主持过市级以上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或教育教学课题的研究;或有市级以上较高水平的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经验总结发表或获奖;或出版有较高水平的本学科教育教学专著、译著。
5.中小学校(园)长应坚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自觉规范办学行为,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办学理念先进,办学特色鲜明,积极开展现代学校管理和教育研究,重视学校文化建设,在同类学校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办学成效得到社会广泛认可,一般应担任学校正职。
6.教师应为在教书育人方面有卓越贡献者;校长(园长)应达到市内外公认的学校管理成绩突出者。
四、一票否决
近5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参与卓越教育工作者评选:
1.违反法律、法规,受过党纪、政纪处分者;
2.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教师〔2014〕1号);
3.违反徐州教育的“十条禁令”(见《关于严格遵守师德建设若干规定》徐教〔2011〕45号);
4.其它文件规定“一票否决”的违规行为。
五、评选办法
1.各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原则,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行选拔推荐,重点选拔推荐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的卓越教育工作者、校长。
2.根据评选条件,由个人提出申报,学校对照条件提出推荐建议名单,并组织被推荐者向全体教师公开述职及民意测评,填写《新沂市卓越教育工作者申报表》。
3.教育局成立卓越教育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和评审小组,对各单位推荐上报人选进行评审、考核、考察,评审结果报经教育局党委会研究确认后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予以发文表彰,并颁发“新沂市中小学卓越教育工作者”荣誉证书和奖金。
六、报送材料要求
1.新沂市中小学卓越教育工作者申报表(附件1),一式2份。
2.申报人须提供近5年来荣誉证书、年度考核表、论文、论著、获奖证书等佐证材料原件。近5年来的教学实绩证明(由学校和教研室分别认定,附件2)、指导学生获奖情况证明原件。原件材料按类别装订成册。
校(园)长报名,除了提供上述个人材料外,还须提供:任现职以来(最多5年)学校办学成绩(指学校在高考、中考、小学毕业考试、教学质量评估、质量调研测试等成绩,由教研室认定盖章)及学校所取得的各级各类荣誉。
3.时间认定:近5年来,从2010年1月1日开始计算。论文发表、论著出版、获奖时间等均以本通知印发日期为截止时间。
4.新沂市中小学卓越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3)及电子档。
所有申报材料由申报人所在学校审核,加盖公章,于7月15日前报送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联系人:蔡启宏,联系电话:88922340, 电子邮箱:caiqihong6789@126.com。
七、组织和监督
1.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坚持标准,按照评选程序操作,认真做好组织发动和推荐工作,确保评选质量。
2.凡在申报工作中弄虚作假,提供假学历、假证明、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评审推荐资格,并追究当事人及有关责任人责任,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
附件1:新沂市中小学卓越教育工作者评选申报表
附件2:教学实绩证明
附件3:新沂市中小学卓越教育工作者评选推荐人选汇总表
2015年7月6日
附件1:
新沂市中小学卓越教育工作者
评选申报表
类 别
单 位
姓 名
填 报 时 间
新沂市教育局制
填 表 说 明
1.本表供新沂市中小学卓越教育工作者申报人选使用(一式2份),制作时请用A4纸正反面制作。
2.填表内容应具体、真实、具有代表性,并按要求填写。表内填写不下时,可另加附页。
3.类别为中学、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某学科或中学、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校长(园长)。如:小学语文、中学物理、小学校长、中学校长。
4.获得奖励的名称,要按照获奖证书上的名称规范填写;填写批准或授予荣誉称号的机关(单位)名称,以荣誉证书上的机关(单位)为准。
5.佐证材料,作为附件与申请表分开装订成册。
一、基本情况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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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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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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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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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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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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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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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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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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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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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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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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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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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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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任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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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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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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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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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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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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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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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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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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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主要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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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时间 |
单 位 |
工作岗位 |
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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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近5年来教育科研成果和受表彰奖励情况
科研(论文、论著、课题)情况 |
名 称 |
时间 |
发表、出版 或组织单位 |
承担工作及完成情况 |
获奖情况(注 明奖励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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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获县级及其以上荣誉称号或受奖励情况 |
荣誉称号或 奖励名称 |
时间 |
表彰奖励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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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近5年从事公开课、示范课等教学活动、培训指导青年教师和批导学生获奖等情况(校长还需填写本校师资队伍建设和支援薄弱学校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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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推荐意见
所 在 单 位 意 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教 育 局 意 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教学实绩证明
同志在2010年度任 年级 学科教学工作,当年该同志所任教学科教学成绩列本校同年级同学科第 名(学校填写),所任学科的全年级成绩列全市同学科第 名(教研室填写);
在2011年度任 年级 学科教学工作,当年该同志所任教学科教学成绩列本校同年级同学科第 名(学校填写),所任学科的全年级成绩列全市同学科第 名(教研室填写);
在2012年度任 年级 学科教学工作,当年该同志所任教学科教学成绩列本校同年级同学科第 名(学校填写),所任学科的全年级成绩列全市同学科第 名(教研室填写);
在2013年度任 年级 学科教学工作,当年该同志所任教学科教学成绩列本校同年级同学科第 名(学校填写),所任学科的全年级成绩列全市同学科第 名(教研室填写);
在2014年度任 年级 学科教学工作,当年该同志所任教学科教学成绩列本校同年级同学科第 名(学校填写),所任学科的全年级成绩列全市同学科第 名(教研室填写);
校长签字: ;教研室学科负责人签字:
学校盖章: ;教 研 室 盖 章:
附件3:
新沂市中小学卓越教育工作者评选推荐人选汇总表
填报单位: (盖章)
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政治面貌 |
学历/ 学位 |
任教 学段学科 |
名优教师(校长、师德模范)称号及时间 |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时间 |
现任行政职务/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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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联系电话: 邮箱:
责任编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