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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卓越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作者:办公室来源:办公室发布时间:2015-07-09浏览:2684
文章摘要:

新沂市教育局文件

新教字〔201576

                                                 

关于开展“卓越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直各单位:

为鼓励教师创先争优,提高学生素质特长,推动新沂教育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开元先生个人出资1200万元,设立“新沂市卓越教育奖励基金”,每年奖励贡献突出的“卓越教育工作者”和素质领先的“卓越英才(学生)”若干名。经研究,现就“卓越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布置如下:

一、评选范围

5年在职在岗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专校)、教研室、教师进修学校等教育机构中的江苏省特级教师;徐州市、新沂市名优教师和名校长;徐州市、新沂市师德模范;长期坚持在农村教育管理和学科教学一线且成绩十分突出的校(园)长、教师。

二、评选名额

“卓越教育工作者”以奖励在职在岗的教学人员为主,兼顾科研人员、行政管理人员。每年组织评选、奖励一次,每年评选10人,每人奖金5万元。当选者5年内不再参评。

三、评选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无私奉献,师德高尚。近5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且至少有一次为优秀等第。

2.长期坚持教学一线,积极承担并认真完成课堂教学任务,教学质量优秀。具有较强的教育理论素养和突出的教学业务专长,在推进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中能发挥专业引领作用,在市内外有较大影响,得到同行、学生和家长的普遍认可。

3.积极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对教育教学规律、改革创新有深入研究和独到见解。教学理念先进、方法科学,教学效果突出并得到学生、同行的高度认可。

4.教育科学研究能力强,创新科研成果突出。近5年来,参与过或主持过市级以上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或教育教学课题的研究;或有市级以上较高水平的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经验总结发表或获奖;或出版有较高水平的本学科教育教学专著、译著。

5.中小学校(园)长应坚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自觉规范办学行为,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办学理念先进,办学特色鲜明,积极开展现代学校管理和教育研究,重视学校文化建设,在同类学校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办学成效得到社会广泛认可,一般应担任学校正职。

6.教师应为在教书育人方面有卓越贡献者;校长(园长)应达到市内外公认的学校管理成绩突出者。

四、一票否决

5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参与卓越教育工作者评选:

1.违反法律、法规,受过党纪、政纪处分者;

2.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教师〔20141号);

3.违反徐州教育的“十条禁令”(见《关于严格遵守师德建设若干规定》徐教〔201145号);

4.其它文件规定“一票否决”的违规行为。

五、评选办法 

1.各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原则,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行选拔推荐,重点选拔推荐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的卓越教育工作者、校长。

2.根据评选条件,由个人提出申报,学校对照条件提出推荐建议名单,并组织被推荐者向全体教师公开述职及民意测评,填写《新沂市卓越教育工作者申报表》。

3.教育局成立卓越教育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和评审小组,对各单位推荐上报人选进行评审、考核、考察,评审结果报经教育局党委会研究确认后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予以发文表彰,并颁发“新沂市中小学卓越教育工作者”荣誉证书和奖金。

六、报送材料要求

1.新沂市中小学卓越教育工作者申报表(附件1),一式2份。

2.申报人须提供近5年来荣誉证书、年度考核表、论文、论著、获奖证书等佐证材料原件。近5年来的教学实绩证明(由学校和教研室分别认定,附件2)、指导学生获奖情况证明原件。原件材料按类别装订成册。

校(园)长报名,除了提供上述个人材料外,还须提供:任现职以来(最多5年)学校办学成绩(指学校在高考、中考、小学毕业考试、教学质量评估、质量调研测试等成绩,由教研室认定盖章)及学校所取得的各级各类荣誉。

3.时间认定:近5年来,从201011日开始计算。论文发表、论著出版、获奖时间等均以本通知印发日期为截止时间。

4.新沂市中小学卓越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3)及电子档。

所有申报材料由申报人所在学校审核,加盖公章,于715日前报送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联系人:蔡启宏,联系电话:88922340, 电子邮箱:caiqihong6789@126.com

七、组织和监督

1.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坚持标准,按照评选程序操作,认真做好组织发动和推荐工作,确保评选质量。

2.凡在申报工作中弄虚作假,提供假学历、假证明、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评审推荐资格,并追究当事人及有关责任人责任,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

 

附件1:新沂市中小学卓越教育工作者评选申报表

附件2:教学实绩证明

附件3:新沂市中小学卓越教育工作者评选推荐人选汇总表

                            

201576

附件1

新沂市中小学卓越教育工作者

评选申报表

                          

                          

                          

                   

新沂市教育局制

1本表供新沂市中小学卓越教育工作者申报人选使用(一式2份),制作时请A4纸正反面制作

2.填表内容应具体、真实、具有代表性,并按要求填写。表内填写不下时,可另加附页。

3类别为中学、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某学科或中学、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校长(园长)。如:小学语文、中学物理、小学校长、中学校长。

4.获得奖励的名称,要按照获奖证书上的名称规范填写;填写批准或授予荣誉称号的机关(单位)名称,以荣誉证书上的机关(单位)为准。

5佐证材料,作为附件与申请表分开装订成册。


一、基本情况

  

  

2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参加工作时间

  

  

  

毕业时间

毕业学校及专业

专业技术职务

聘任时间

行政职务

任职时间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单位电话

移动电话

住宅电话

电子信箱

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主要简历

起止时间

     

工作岗位

 


二、近5年来教育科研成果和受表彰奖励情况

科研(论文、论著、课题)情况

   

时间

发表、出版

或组织单位

承担工作及完成情况

获奖情况(注

明奖励部门)

荣获县级及其以上荣誉称号或受奖励情况

荣誉称号或

奖励名称

时间

表彰奖励单位


四、近5年从事公开课、示范课等教学活动、培训指导青年教师和批导学生获奖等情况(校长还需填写本校师资队伍建设和支援薄弱学校建设情况)

                    

五、推荐意见

            

(公章)

     

(公章)

     

 

附件2

教学实绩证明

           同志在2010年度任    年级     学科教学工作,当年该同志所任教学科教学成绩列本校同年级同学科第     名(学校填写),所任学科的全年级成绩列全市同学科第     名(教研室填写);

2011年度任    年级     学科教学工作,当年该同志所任教学科教学成绩列本校同年级同学科第     名(学校填写),所任学科的全年级成绩列全市同学科第     名(教研室填写);

2012年度任    年级     学科教学工作,当年该同志所任教学科教学成绩列本校同年级同学科第     名(学校填写),所任学科的全年级成绩列全市同学科第     名(教研室填写);

2013年度任    年级     学科教学工作,当年该同志所任教学科教学成绩列本校同年级同学科第     名(学校填写),所任学科的全年级成绩列全市同学科第     名(教研室填写);

2014年度任    年级     学科教学工作,当年该同志所任教学科教学成绩列本校同年级同学科第     名(学校填写),所任学科的全年级成绩列全市同学科第     名(教研室填写);

校长签字:              ;教研室学科负责人签字:         

学校盖章:              ;教 研 室 盖 章:                 


附件3

新沂市中小学卓越教育工作者评选推荐人选汇总表

填报单位:              (盖章)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

性别

出生

年月

政治面貌

学历/

学位

任教

学段学科

名优教师(校长、师德模范)称号及时间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时间

现任行政职务/时间

备注

填表人:                                   联系电话:                                       邮箱:            

责任编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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